关于对有关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6-05-31浏览:134

关于对有关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研工作,强化对在研项目的管理,加强学风建设,现就有关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2013-2015年度以来立项的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其他校级及以上各类科研项目(不含教研项目)。

    (二)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请在“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202.38.95.119/srmis/系统内填写并提交《项目中期检查》,并电话告知科研处审核,等待教育厅审核;同时,提交项目中期检查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至科研处备案。

    (三)省规办划社科项目、省科技厅项目、教育部项目以及国家级项目不在此次中检范围。

二、具体要求

    (一)本次中期检查结果将由科研处汇总并报管理部门备案,并作为以后职称评审的依据,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重视,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此次中检过后,本年度不再受理项目中检及变更等事项。

申请延期结项课题者,必须有充足可信的理由;申请增加项目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以该成员已发表与项目密切相关论文成果为标准(需提供:拟增加项目组成员已发表且与本课题相关的成果复印件一式1份)。

    (二)课题组成员团队分工协作情况。

    (三)审核业已完成的课题研究中期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研报告、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咨询书等,需提供成果复印件一式1份)。

    (四)逾期未能结项项目,科研处将配合项目来源部门进行项目清理,并以此作为相关单位申报各类项目数量的依据。

    (五)请有关单位组织课题负责人依据上述要求,认真填写《安徽财经大学课题中期检查表》(科研处网站“下载服务”处下载)。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纸质版:

    1.《安徽财经大学课题中期检查表》一式2份(申请人手写签名,在表中“所在院系”处盖学院章)。

    2.中期成果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附在《安徽财经大学课题中期检查表》后面)。

    电子版:

    1.《安徽财经大学课题中期检查表》(打包并标注:XX学院、部、所中检)。

    2.《XX学院(部、所)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

    发送至ackyc22@163.com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安排:

    1. 各单位集中报送至科研处。

    各院(部、所)统一审核汇总中检材料,并依据《中期检查汇总表》顺序排放纸质材料。

    2. 科研处集中受理材料时间:2016年4月22日(周五)。

注 意 事 项:

    1.《安徽财经大学课题中期检查表》中若有人员变更,请在申请表中按以下格式填写:

原项目组成员:

现项目组成员:

    2. 依据各级各类项目管理办法,已立项项目在中检(或年检)中提出成果形式变更者,不予批准。

    特此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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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969fc3-e838-4559-a225-120ed8e4bb2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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